关于组织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年度体检的通知
日期:2015-12-01

全体在所计划内研究生:

根据“关于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健康体检的通告”,定于2015年12月16-17日组织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到庄市佩珍医院进行年度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12月16日(周三)-17日(周四)8:00-10:30。请查阅通知附件查阅本人体检时间。

所统一安排研究生乘车前往参加体检,乘车安排如下:

体检后返回安排:体检后请至所中巴车等候,人满即发车送回所里。

二、体检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佩珍医院2楼体检中心(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1501号)。

三、体检对象

已参加2015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

四、体检项目

1、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常规、胸部正位片(不适宜对象除外)、常规心电图。

2、化验项目:血、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肾功能(肌酐、尿素氮)。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2天,请清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禁止油腻食物,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前往参加体检。

2、请大家于12月5日前至各科研部门联系人处核实确认本人信息纸质稿;

3、有任何既往病史,或正在服用某种药物,体检前请先告知医护人员;

4、请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因佩珍医院体检中心需要控制每日体检人数),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并于9:00之前持身份证到佩珍医院二楼体检中心总台办理体检手续。体检项目不分先后顺序,可以穿插进行,请注意避免遗漏;

5、如果本年度体检发现健康状况存在问题,请按照医生的建议和指导,随诊治疗;

6、定向生的体检事宜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办理,合培生和课题生的体检事宜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

7、请严格按照排定体检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16-17日)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如有特殊情况,请向研究生部说明。

六、各科研部门联系人

表面事业部:侯文佳

磁材事业部:潘亮

高分子事业部:邱佳

纳米事业部:徐裕

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丁广飞

先进制造所:林志立

新能源所:刘阳辉

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曹海亮

特纤事业部:王杰

研究生部:陈益林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请各位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参加医保体检。

附件:2015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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