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年度体检的通知
日期:2013-11-12
各位在所计划内研究生:
根据宁波市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甬人社发( 2013 270 号《关于开展第三轮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定于 2013 11 19 日组织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到庄市佩珍医院进行年度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 11 19 8:00-10:30
二、体检地点: 宁波市佩珍医院 2 楼体检中心(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 1501 号)。
三、体检对象: 已参加 2013 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所计划内研究生。
四、体检项目:
1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常规、胸部正位片、常规心电图。
2 、化验项目:血、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GPT )。
五、注意事项:
1 、体检前 2 天,请清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禁止油腻食物,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2 、请大家于 11 14 日前将医保卡交到各部门联系人处。需要 凭医保卡到佩珍医院预约,领取化验单。化验单上严格准确填写学校、专业、姓名、性别、学号、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医保号等,并粘贴好照片;
3 、有任何既往病史,或正在服用某种药物,体检前请先告知医护人员;
4 、请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持两单有序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不分先后顺序,可以穿插进行,请注意避免遗漏;
5 、如果本年度体检发现健康状况存在问题,请按照医生的建议和指导,随诊治疗;
6 、定向生的体检事宜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办理,合培生和课题生的体检事宜由学籍所在方负责。
7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同学,务请事先告知研究生部,以便安排二次体检事宜。
六、各科研部门联系人:
表面事业部:焦圆
磁材事业部:王泽轩
高分子事业部:谢华
纳米事业部:蒋萌
燃料电池事业部:汪峰
纤维事业部:谢芝焕
先进制造所:周珣
新能源所:张志峰
锂电池实验室:张乐园
研究生部:黄伟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请各位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参加医保体检。
研究生部
2013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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