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科研部门:
第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拟定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阅微楼三楼报告厅召开,研代会旨在更好地推动全所各学生组织、广大研究生为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言献策,反映广大研究生在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发展诉求,并选举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就推选第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研究生代表人数占实际在所研究生人数1650名的15%,共计248名,其中第十七届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自然产生代表40名(各部门请勿重复推荐,名单另见附件2),其余具体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所在部门 |
实际在所研究生人数 |
推选名额 |
1 |
磁性材料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
40 |
5 |
2 |
磁性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
102 |
13 |
3 |
高分子与复合材料实验室 |
153 |
19 |
4 |
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
160 |
20 |
5 |
海洋关键材料重点实验室(含公共技术中心) |
290 |
37 |
6 |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实验室 |
175 |
22 |
7 |
激光极端制造研究中心 |
64 |
8 |
8 |
前沿交叉科学研究中心 |
21 |
3 |
9 |
氢能与储能材料技术实验室 |
171 |
22 |
10 |
特种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
22 |
3 |
11 |
稀土永磁材料联合创新中心 |
44 |
5 |
12 |
先进核能实验室 |
128 |
16 |
13 |
先进诊疗材料与技术实验室 |
174 |
22 |
14 |
原子尺度与微纳制造实验室 |
106 |
13 |
参加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同学自然成为研代表,不算在所在部门推荐名单内,所在部门名额自动追加,不占用各部门已分配的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研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我所在学研究生(含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定。
(二) 品行端正,一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有为集体、他人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三) 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 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同学,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研究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 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21日-8月23日召集本部门在学研究生(含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名单见附件1)开展研代表推选工作,可采取自荐、推荐和选举的方式;(有意向作为研代表的同学可到各位辅导员老师处报名)
2. 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老师于8月25日17:00前将推选名单,表格见附件3(推荐名单中每个部门请确定一名联络人)报至研究生处温尔斯格,电子邮箱:wenersige@nimte.ac.cn;
3. 研究生处将审核并确定最终研究生代表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见,根据分配名额,推选出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各科研部门推选代表时要兼顾男女生比例,硕博比例,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 各科研部门须重视此次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必要时召开部门研究生大会开展推选。
4. 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后,必须履行代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需要请假请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
5.为确保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处取得联系:wenersige@nimte.ac.cn。
6. 经各所属部门推选的研代表如因临时情况不能参会,请各所属部门自行后补一名研代表,并请各部门研代表联络人于会前告知研究生处温尔斯格。
附件1:各部门实际在所学生名单(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不含研一硕士、博一统考生,统计时间为2024年7月)
研究生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