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关于资助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研究生社会调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5-06
所内各科研部门:
为帮助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领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能力、增长才干,由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提供资助,
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在全校研究生中组织开展2013年第一批社会调查项目(以下简称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调查专项的设立
1.
社会调查专项的资助对象
为院计划内
研究生。
社会调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
学生利用课余及寒暑假时间,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开展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活动。
2.
社会调查专项每年设立项目60-80个,每个项目
资助金额为5000-10000元。
执行时间自申请者的资助项目获批准起,一般不超过1年。每一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次年即将毕业的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社会调查专项主要针对下列选题择优支持:
1.
深入实际。项目组应根据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和相关的方针政策,围绕文化、教育、经济、产业、三农、民生等某一方面,针对某一具体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或社会群体等,确定选题
2.
深入基层。鼓励项目组深入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大城市周边地区等地开展社会调查。
三、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与管理
1.
受基金会委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以下简称学生处)负责
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评审、评估等
日常管理工作。
2.
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学生处将于每年的5月份组织社会调查专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建立项目组,开展前期调研,确定选题;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研究生部组织临时评审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至学生处,并在报送材料的信封上注明“社会调查专项”字样;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
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和择优支持。项目组应根据评委会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时间安排开展调查工作。各项目组应通过多种社会调查方式,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充分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全面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思考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4.
每年的11月份,学生处对项目执行情况组织中期评估,各项目组应向学生处提交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取得的初步成果。
5.
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调查报告等材料,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一次且不超过半年。
四、社会调查专项的经费管理
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应充分考虑项目需要、执行情况和效果。资助经费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为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社会调查专项批准设立之后,基金会将核拨资助经费的60%;中期评估结束后,对合格项目核拨剩余的40%的经费,对需整改的项目根据已发生的费用清单核拨经费,剩余经费将于结题评估通过后核拨。
2.
经费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社会调查专项的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通信费等;跨地区开展调查活动的,参加成员必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资助经费中列支;城市间交通不支持火车卧铺和飞机票的费用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城市内交通费用等标准按学生所在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调研活动必需购置纪念品等的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提供明细清单;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无法开具发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证明人的身份证号(证明人按手印、签字确认)。
3.
入选项目核拨经费具体方式如下:
我所向国科大提供: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收到资助款后请尽快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资金;
各学院、系的项目,请携带相关票据到学生处团委办公室办理报销,实报实销。
五、其他
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5月9日17:00前提交到研究生部,逾期将不予以办理。
联 系 人:黄伟
联系方式:0574-87911122
E-mail
:huangwei@nimte.ac.cn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