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与 联培)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专业招生计划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宁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9410.htm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 第一志愿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20%,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1)085404计算机技术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3。
(2)085500机械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
(3)085601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第一志愿上线不足,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
3. 调剂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50%。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 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 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3-5分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个人获奖情况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4. 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6.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通过顺丰邮寄的方式提交给科教融合学院,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李老师收,0574-87911122。
(五)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3. 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调剂办法
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各专业调剂名单确定原则及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的考生调剂申请,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审核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要求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为0805 、0773 、0703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0材料与化工、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等材料类、化学类相近的工科专业。
四、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初试成绩中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计划,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当时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ncmte.nimte.ac.cn/zhaosheng.html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911122
学院申诉电话:0574-86685287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宁波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七、复试时间安排
分批次复试时间具体如下:
第一批复试(一志愿):
第二批复试(调剂):
调剂复试时间在4月8号调剂系统开启后,调剂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后续调剂公告。
复试名单(第一志愿):
科教融合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