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通过报考材料形式审核,专家组学术审核,收到复试考核通知的考生。
2、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
3月26日 (周二) |
14:00-18:00 |
报到 |
遍观楼2楼阶梯报告厅 |
|
3月27日 (周三) |
08:30-11:30 |
英语考试 |
遍观楼305/307 |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无须参加 |
14:00-16:00 |
专业课考试 |
遍观楼309/311 |
||
遍观楼313/315 |
||||
3月28日 (周四) |
08:30-13:30 |
材料组面试 |
遍观楼705/707会议室 |
具体面试顺序另行通知 |
08:30-15:00 |
化学组面试 |
遍观楼706/708会议室 |
||
08:30-10:30 |
机械组面试 |
遍观楼709/711会议室 |
||
08:30-12:00 |
材料与化工组面试 |
遍观楼710/712会议室 |
||
08:30-10:30 |
天大合培专项面试 |
遍观楼714会议室 |
||
返程 |
面试结束后可以自由安排 |
3、英语和专业能力测试一(专业课考试)
英语:难度与六级相当,无听力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题型涵盖:客观选择题(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主观题(翻译、写作)。未满足英语免考条件者,需参加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英语测试(由我所命题,难度与六级试题相当,重点考察考生阅读、写作能力)。英语测试采用闭卷百分制,测试分数线设定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能力测试一(专业课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报考学科相应考试科目的基础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材料科学与基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物理化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考试科目,可携带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测试分数线设定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请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A4白纸,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等考试所需文具。
4、面试
面试含考生PPT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
A、考生作10分钟左右工作报告(PPT形式),主要报告本人简历(含教育、工作经历,语言水平,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硕士阶段以来科研工作进展和成果(往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酌情介绍工作期间的科研工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对未来博士阶段的工作思路(博士研究计划)。考核小组针对考生报告进行提问和评分。
B、英语水平测试:以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C 、评委小组自由提问,考生作答。
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综合总成绩
考生综合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30%+综合能力面试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测试一(专业课考试),采用闭卷百分制,其权重为20%;专业能力测试二(未来研究计划),其权重为10%。
二、录取专业及招生名额
序号 |
专业名称 |
国科大 招生名额 |
已接收 直博人数 |
已接收硕转博人数 |
剩余统考 名额 |
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4 |
22 |
6 |
3+3(天大合培专项) |
2 |
材料加工工程 |
||||
3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13 |
6 |
1 |
6 |
4 |
物理化学 |
||||
5 |
有机化学 |
||||
6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7 |
4 |
2 |
1 |
7 |
机械电子工程 |
||||
8 |
材料与化工 |
4 |
0 |
0 |
4 |
9 |
李琳院士带帽指标 |
2 |
1 |
0 |
1 |
10 |
长三角国创中心-工程博士 |
3 |
3 |
0 |
0 |
合计 |
63 |
36 |
9 |
18 |
备注:*剩余名额以国科大当年度实际下达数为准。
三、复试材料
报到前和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复审材料:来所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处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已毕业考生须查验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盖注册章)、身份证。
2、复试材料:
政审材料:所有考生需要提供政审材料(加盖公章),具体要求附后。
面试PPT:请在2024年3月25日12:00前发至研究生处邮箱liyanhong@nimte.ac.cn,后续不再替换。
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时提交。
缴纳报名费:参加本次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到时提交。
四、体检与政治审查
体检安排在录取结果公布后进行。拟录取后,考生需体检并办理政治审查表。
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必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与体检单交接处加盖骑缝公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政治审查表,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体检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体检、政审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英语考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宜
1、复试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参加的复试小组: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材料加工工程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组复试;报考材料与化工的考生参加材料与化工组的复试。
2、我所不招收所外定向考生,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与原单位纠纷等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所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通报招考有关信息,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复试期间住宿、往返路费及用餐费用自理。
5、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319号
部 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编:315201
电 话:0574-87911122
传 真:0574-87910728
E-mail:liyanhong@nimte.ac.cn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9日
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