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河北科技大学2023级合培生进行学年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3-08

所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全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及相关合培高校课程学习安排具体情况,定于3月11日-3月27日对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上海大学、河北科技大学2023级合培生进行学年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107名2023级浙江工业大学合培生

2、20名2023级上海大学合培生

3、2名2023级江西理工大学合培生

4、3名2023级河北科技大学合培生

具体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6

二、时间地点

1、时间:3月11日-3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科研部门或团队在规定期限内确定,总体安排不宜推迟)。

2、地点:由各科研部门自定。

三、主要任务

通过学年考核,检查研究生课程学习以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收获与进展。所在科研部门和导师依据研究生考核结果,按照助研奖酬金发放标准,提出每月发放额度,确定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待遇。

四、考核内容

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文献调研情况;政治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

五、考核方式

1、各科研部门学年考核方式可由部门统一集中进行(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组织),或由各团队组织实施(团队研究生工作联系人负责组织),具体考核方式,由各科研部门协商确定。

2、研究生本人于考核前填写《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提交导师签署意见后,如部门集中进行考核,登记表交所在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如团队分别组织考核,则登记表交所在团队研究生工作联系人。

3、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依据研究生提交的相关表格,按照各科研部门学年考核确定的方式,组织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

4、研究生在填写学年考核表基础上,向考核小组作8分钟左右的考核报告

5、参照研究生的报告情况,综合研究生的实际表现,由考核小组按照《研究生学年考核评价细则》(附件2)予以评分,百分制,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所用评分表见附件3)

6、导师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参考《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附件5),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硕士按照硕士生二年级奖助学金标准认定,博士生按照一年级博士生标准核定),并由团队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将《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附件4)反馈给部门研究生辅导员。

7、研究生辅导员收集汇总部门考核学生的《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附件4),确认签署意见后,一并送至研究生处备案实施。

8、研究生处负责协调和审定研究生考核情况,并将研究生各类考核登记表整理归档。

六、考核小组

部门集中组织:考核小组由导师、其他科研人员、研究生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团队自行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须由团队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提前报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考核小组成员中,副高以上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七、其他事项

1、各科研部门如采取部门统一考核,一经确定考核时间地点,请事先告知研究生处。

2、请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研究生学年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检查、核对研究生填写的各类考核登记表,并经整理汇总后于3月29日(周五)前统一交研究生处。

3、本次学年考核是2023级研究生入学返所后的第一次正式考核,也是对课程学习期间科研、学习、态度、思想等方面的全面检视,请参加考核的各位同学务必引起重视,认真准备,也请各部门和导师严格要求。

八、联系方式

杨 方yangfang@nimte.ac.cn8082

郑宇佳zhengyujia@nimte.ac.cn8082

张楠zhangnan28@nimte.ac.cn8082

各部门辅导员名单:

宁波材料所所属医工所:林杰

磁材实验室:高萌

稀土永磁材料联合创新中心:曹学静

磁性材料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吴建

海洋实验室:吴英豪

高分子实验室:黄朋科

纳米实验室:康凯

先进能源实验室:葛芳芳

先进制造所:张咪娜

新能源所:杨道宾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研究生学年考核评价细则.doc

附件3-学年考核成绩评分表.xls

附件4-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doc

附件5-奖助学金发放标准.doc

附件6-2024年春季学年考核学生名单.xlsx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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