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波材料所冠名奖学金评选通知
日期:2023-05-10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冠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企业冠名奖学金分为三类:

(一)学术类,重点奖励科研工作勤奋、学术成果突出、学术交流积极的在学研究生;

(二)公共事务类,重点奖励积极组织或参与学生公共事务、组织协调能力出色的在学研究生;

(三)志愿服务类,重点奖励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为公益事务积极奉献的在学研究生。

表1 企业冠名奖设奖情况

注:2023学年企业冠名奖学金总名额180个,每个奖项5000元。其中:学术类120个(硕士生获奖总人数不少于60名),公共事务类不超过40个,志愿服务类不超过20个,三类奖学金不能同时申报,最终冠名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根据当年申报和评选情况,以及冠名奖学金到款情况划定。企业奖学金设奖名额根据企业捐赠资金到位情况调整确定。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体在学在所研究生,包括国科大、高校合培生和课题生(2023年1月1日前入所)。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研究所规章制度;

(2)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所内各类文体活动;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考核优良,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表现出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创新思维;

(4)申报学术类需要在学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含已正式接收)1篇论文或有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或提出重要的装备设计安装或工艺流程设计方案(所有在学成果导师排名不计),所有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应为在材料所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5)已获得2022年国家奖学金/中银-科苑学子奖不能申请此次冠名奖(仍作为基数测算分母)。在学期间曾获公共事务类或志愿服务类冠名奖学金的研究生,只能再申请学术类冠名奖学金。在学期间曾获学术类冠名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再申请其他类别冠名奖学金。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1)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2)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违反所纪所规,受到通报并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者。(如无故未按时假期后签到、宿舍安全卫生不达标等);

(5)行为言语失信失范者。

四、评奖流程

1. 学术类评选采用申请制:

(1)由学生根据评选通知,于5月12日17:00前向各二级所相关负责老师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电子版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成果佐证材料。

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所列成果须附电子版佐证材料(文章须附首页,专利须附受理/授权通知书、带有作者排序页)

(2)各二级所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投票,确定推选名单,于5月20日前将推选名单报送研究生处;

2. 公共事务类评选采用推荐制:由党支部、团委、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推荐,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相关组织负责的老师签字,参照优秀学生干部),于5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lvxiaotian@nimte.ac.cn;

3. 志愿服务类采用申请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并提交佐证材料( 附件5),于5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lvxiaotian@nimte.ac.cn;

4. 研究生处组织所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组织颁奖。

五、联系方式

各二级所负责老师:

材料技术所 沈文婕 B511 86686525 shenwenjie@nimte.ac.cn

新能源技术所 杨茜 ME601 86685043 yangxi@nimte.ac.cn

先进制造技术所 王玲玲 ME403 86685861 wanglingling@nimte.ac.cn

慈溪医工所 张雪艳 3005 63875021 zhangxueyan@nimte.ac.cn

研究生处联系人:吕笑天、杨方 联系电话:8062 邮 箱:lvxiaotian@nimte.ac.cn、yangfang@nimte.ac.cn

附件:

附件1:学术类冠名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学术类冠名奖学金申报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公共事务类冠名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志愿服务类冠名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表.doc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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