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夏季毕业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06

各部门:

202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送审阶段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本届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22日(总体时间可提前)

二、答辩安排

请各答辩委员会秘书于5月10日前组织确定本部门毕业生的答辩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按照答辩安排模板(附件1)将答辩安排的汇总情况发至研究生处忻唯邮箱:xinwei@nimte.ac.cn。答辩安排需在答辩会前3天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系统录入操作指南后续单独发给答辩秘书)。

答辩公告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所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由于各学校学生所需答辩材料及要求不同,建议各部门按学生学籍高校类别分场次或同场次不同时段组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1、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长要求

详见附件2-答辩委员会、时长要求。

请务必注意不同学籍高校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时长和校外专家界定要求的不同。建议答辩委员会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

答辩人的导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答辩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3、答辩人报告时间:

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4、宁波大学其他要求:

(1)各部门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2)宁波大学研究生督导将对宁大合培生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部门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3)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合培生需全程录音录像,各部门组织答辩时,请提前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像设备,答辩结束后返还。

5、浙江工业大学其他要求:

浙工大合培生答辩,需邀请校内导师列席参加线上或线下形式均可(答辩委员会中导师不得参加,包括所内导师、校内导师);

机械学院:5月10日前学术成果还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生,导师同意其参加答辩的,需提交无成果答辩申请表并自行返校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集中答辩;送审出现特殊情况的学生(有1个C或者平均分低于75分),需自行返校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集中答辩。

化工学院:5月10日前学术成果还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生,自行返校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集中答辩。

四、答辩材料

宁波大学:

1、答辩前准备材料

(1)专家评阅书、学位论文修改清单

专家评阅书由研究生处统一发给学生,研究生据此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答辩前一并提交给答辩秘书。

(2)《宁波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

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班长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盖章。

答辩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并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统一提交给答辩秘书。

答辩情况记录表、答辩决议: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准备,无需盖章,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3)其他材料

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汇总: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准备,无需盖章,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其他需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及详细要求,将在班级群内另行通知。

2、材料报送:

烦请各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后3日内收集好答辩相关材料纸质版(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表决票汇总、答辩表决票)提交至研究生处张楠处。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学校系统(具体操作指南单独联系各答辩秘书)。

提醒:相关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浙江工业大学:

1、硕士学位申请表(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基本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提前填写

答辩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答辩表决票:由班长在研究生处统一领取,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2、材料报送:

烦请各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后3日内收集好答辩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郑宇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engyujia@nimte.ac.cn。

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包括:

(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

(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确定份数);

(3)《硕士学位申请表(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页及主席签字)》2份。

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学校系统(具体操作指南单独联系各答辩秘书)。

提醒:相关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3、答辩材料清单

相关研究生需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所在学院提交材料,详细要求及清单,将在班级群内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杨 方 yangfang@nimte.ac.cn

张 楠(宁大合培生) zhangnan28@nimte.ac.cn

郑宇佳(浙工大合培生) zhengyujia@nimte.ac.cn

联系电话

0574-87606082(8082)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6日

关于做好2023届夏季毕业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答辩安排模板.xls

附件2-答辩委员会、时长要求.xlsx

附件3-2023届合培生拟毕业名单.xlsx

2023合培生答辩秘书须知附件.rar

2023宁大合培生答辩网上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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