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部门:
现将2023年夏季毕业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及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上海大学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大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3月20日-3月30日
二、预答辩工作要求
1. 学生材料:
(1) 纸质版学位论文
(2) 预答辩PPT
(3) 其他材料:
宁波大学:学位申请书(预答辩)
浙江工业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须有论文修改意见及预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评分表;
理学院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
2. 预答辩委员会:
硕士生预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及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至少来自相关学科2个及以上不同课题组),若预答辩人导师作为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四人组成。硕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少于40分钟。
3. 结果处理:
预答辩不通过者需按照预答辩评定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6个月内不得申请答辩。各答辩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预答辩委员会是否聘请所外专家。
三、合培生学位申请流程
1.宁波大学:
2023届宁波大学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4月初启动,为便于导师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安排预通知如下:
1)拟毕业研究生在线提交学位论文及完善系统信息:4月1-10日
2)学院审核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人工复核、确定评阅名单:4月11-14日
3)导师录入学术评语:学生提交确认后-答辩前
4)学位论文评阅:4月14日-5月19日
5)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5月20-31日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1-7日
7)6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8)学校审核并公示、制作双证并发放
附:宁波大学学位申请相关要求
(1)2023年宁波大学 文件汇总(点击下载)
(2)关于发布《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的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25/17212.htm
(3)关于开展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的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49/17885.htm
(4)关于做好2023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49/17934.htm
2. 浙江工业大学
2023届浙江工业大学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预计于4月初启动,为便于导师及相关学生提前知晓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节奏,现将各环节安排预通知如下:
1)导师自查:即日起-4月3日
2)学院普查:4月3日-4月10日
3)研究生学位申请(含论文上传):4月10日-4月14日上午10:00前
4)导师、学院审核:4月10日-4月14日24:00前
5)学校送审周期:4月17日-5月13日
6)院答辩安排、学院材料上交:5月29日前
7)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6月中旬
附:浙江工业大学相关学院毕业环节相关通知要求:
(1)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等工作的通知http://www.ce.zjut.edu.cn/2023/0223/c4371a217005/page.htm
(2) 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等工作的通知http://www.mse.zjut.edu.cn/jsp/news.jsp?neId=6585
(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等工作的通知尚未发布,请关注http://www.ce.zjut.edu.cn/4365/list.htm
3. 上海大学
材料学院研究生答辩流程(最新版)https://mat.shu.edu.cn/info/1069/4990.htm
理学院研究生答辩流程-2023年(点击下载)
附件1 2023年夏季(预)毕业学生名单-宁大浙工大上大合培生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