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2011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10-10-23
所内各部门:
  根据《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现将全所研究生2011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休假对象:我所在所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
  2、放假时间:2011年01月17日-2011年02月20(其中探亲假30天,路程假5天)。
  3、研究生应根据所在课题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日期,并提前办妥书面请假手续。研究生休假须经导师和事业部审批,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其假期可以推迟享受,也可分两次享受。
  4、请在离所前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并确保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安全;休假期间不回家探亲者,请到研究生部登记;春节期间坚持工作者,请务必在“所内网-实验室加班申请”栏目做好备案工作。
  5、请各事业部、导师充分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督促研究生安全自查,确保假期工作、生活安全。
  6、为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休假规定。研究生部将于2月21日(周一)上午09:00和10:00在B203教室分批办理新学期学籍注册手续,届时请全体在所研究生准时参加(08级研究生09:00,09级研究生和10级博士生10:00)。
  7、在北京上课的2010级硕士研究生休假事宜,按中科院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执行。
  8、旅途中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旅途安全。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祝各位同学旅途顺利,新春愉快!
  附件:在所研究生请假表
                         研究生部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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