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日期:2012-07-23
(2011年)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01 哲 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5 文 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602 中国史
03 法 学
0301 法学
0603 世界史
0302 政治学
07 理学
0701 数学
0303 社会学
0702 物理学
0304 民族学
0703 化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704 天文学
0306 公安学
0705 地理学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706 大气科学
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707 海洋科学
0403 体育学
0708 地球物理学
05 文 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709 地质学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07 理学
0709 地质学
08 工学
0819 矿业工程
0710 生物学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711 系统科学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713 生态学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 工学
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02 机械工程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03 光学工程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05 (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29 林业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08 电气工程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33 城乡规划学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34 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36 生物工程
0813 建筑学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0815 水利工程
09 农学
0901 作物学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902 园艺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904 植物保护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09 农学
0905 畜牧学
11 军事学
1103 战役学
0906 兽医学
1104 战术学
0907 林学
1105 军队指挥学
0908 水产
1106 军制学
0909 草学
1107 军队政治工作学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08 军事后勤学
1002 临床医学
1109 军事装备学
1003 口腔医学
1110 军事训练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005 中医学
1202 工商管理
1006 中西医结合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204 公共管理
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009 特种医学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1010 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011 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11 军事学
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304 美术学
1102 战略学
1305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0853城市规划0252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0253税务0952 *兽医
0254 国际商务0953风景园林0255保险
0954 林业0256资产评估1051 *临床医学
0257 审计1052 *口腔医学0351法律
1053 公共卫生0352社会工作1054护理
0353 警务1055药学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0452体育1151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0454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0551翻译1253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0553出版
1255 图书情报0651文物与博物馆1256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1351艺术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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