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部门: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第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拟定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14:00召开,研代会旨在更好地推动全所各学生组织、广大研究生为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言献策,反映广大研究生在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发展诉求,并选举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就推选第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研究生代表人数占实际在所研究生人数1541名的20%,共计308名,其中第十五届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自然产生代表38名(各部门请勿重复推荐,名单另见附件),其余具体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所在部门 |
实际在所 研究生人数 |
推选名额 |
1 |
慈溪医工所 |
199 |
13 |
2 |
磁材实验室(含磁性材料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
151 |
36 |
3 |
动力锂电池功能实验室 |
58 |
13 |
4 |
高分子与复合材料实验室(含杭州湾团队) |
147 |
32 |
5 |
海洋实验室(含杭州湾团队) |
238 |
58 |
6 |
稀土永磁材料联合创新中心 |
40 |
8 |
7 |
先进纳米材料与器件实验室(含杭州湾团队) |
82 |
13 |
8 |
先进能源材料工程实验室 |
103 |
11 |
9 |
先进制造所 |
225 |
53 |
10 |
新能源所(不含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 |
298 |
71 |
参加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同学自然成为研代表,不算在所在部门推荐名单内,所在部门名额自动追加,不占用各部门已分配的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研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我所全体在学研究生(含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定。
(二) 品行端正,一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有为集体、他人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三) 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 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同学,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研究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 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22日-8月23日召集本部门在学研究生(含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名单见附件1)开展研代表推选工作,可采取自荐、推荐和选举的方式;(有意向自荐作为研代表参会的同学,可自行到所在部门辅导员处报名,辅导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2. 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老师于8月23日17:00前将推选名单(推荐名单中每个部门请确定一名联络人)报至研究生处温尔斯格,电子邮箱:wenersige@nimte.ac.cn;
3. 研究生处将审核并确定最终研究生代表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见,根据分配名额,推选出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各科研部门推选代表时要兼顾男女生比例,硕博比例,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 各科研部门须重视此次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必要时召开部门研究生大会开展推选。
4. 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后,必须履行代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需要请假请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
5. 为确保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处取得联系:wenersige@nimte.ac.cn。
6. 经各所属部门推选的研代表如因临时情况不能参会,请各所属部门自行后补一名研代表,并请告知研究生处温尔斯格。
附件1:各部门实际在所学生名单(国科大学籍学生、其他合培高校学生、省专项合培生、课题生,不含研一硕士、博一统考生,统计时间为2022年8月)
研究生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