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2022年“三助岗位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8

各位研究生:

为引导研究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意识,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拼搏奋斗、努力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2022年“三助岗位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3人

二、评选范围

在学期间受聘“三助”岗位一年(含)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主动参与“三助”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 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评选程序

“三助岗位之星”荣誉称号评定的主要程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学校复核与终评、公示、表彰。

1.“助教”、“助研”、“助管”各一名,并于2022年5月1日前,将宁波大学“三助岗位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所附材料(纸质)交至材料所A229林浩浩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nhaohao@nimte.ac.cn。后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推荐3人至学校。

2. 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与终评,组织师生代表评审,并推荐3名校级“三助岗位之星”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参加省级“三助岗位之星”评选,获奖同学优秀典型事迹将择优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3. 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

4. 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选结果,被授予宁波大学“三助岗位之星”荣誉的同学,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1. “三助岗位之星”个人事迹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突出表现,体裁不限,字数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2. 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 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4. 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七、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科教融合学院

2022年4月28日

附:宁波大学“三助岗位之星”候选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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