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所属各部门:
为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有潜质的年轻科技人员,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所内职工报考本所在职博士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来所工作满2年的硕士毕业生,在所期间表现优秀,且近3年内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如来所工作未满3年,也需要至少一次考核优秀);
2、原则上应40周岁以下,且报考与所从事岗位相关的专业;
3、科研人员报考,需经过课题组长及二级所负责人同意;职能部门员工报考,需事先提出报考申请,并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所层面择优同意其报考,职能部门员工报考在职博士每年不超过1人。
二、报名流程
1、符合报考条件的员工,须在2020年11月27日前提交纸质版报考申请《宁波材料所员工报考所内在职博士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课题组长、二级所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何梦婕;
2、人力资源处汇总报考申请,提交所长办公会讨论,获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办理报考手续;
3、报考手续按照所内当年招生工作的统一规定办理,详见://www.dannyeim.com/view-20035.html
三、其他事项
1、每名员工申请报考在职博士次数不得超过2次,包括报考所内和所外在职博士生;每年所内在职博士录取人数不超过3名;
2、在职攻读博士的员工,在学期间可以正常参加职务晋升;
3、在职攻读博士的员工,完成学业后,须为宁波材料所服务满五年,否则,研究所有权要求其赔偿违约金。所内在职博士按照服务期限折算赔偿,学习期间宁波材料所支付其人员成本总额与脱产研究生待遇的差额;所外在职博士按照服务期限折算赔偿,学习期间宁波材料所支付其人员成本的总额。
4、关于在职攻读本所研究生其他相关规定参见“关于印发《 员工报考在职博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科材字〔2020〕6号)(https://oa.nimte.ac.cn/public/article.view.php?id=12496);
5、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处。
联系人:李艳红
电 话:0574-87911122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