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下称研代会)拟定于8月25日下午召开,研代会旨在更好地推动全所各学生组织、广大研究生为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言献策,反映广大研究生在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发展诉求,并选举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就推选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研究生代表人数占实际在所研究生人数881名的20%,共计176名,其中第十三届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自然产生代表22名(各部门请勿重复推荐,名单另见附件),具体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所在部门 |
实际在所 研究生人数 |
推选名额 |
1 |
中国科学院磁性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
96 |
19 |
2 |
慈溪医工所 |
77 |
15 |
3 |
高分子与复合材料实验室 |
113 |
23 |
4 |
中国科学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
105 |
21 |
5 |
先进纳米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
57 |
12 |
6 |
先进能源材料工程实验室 |
54 |
11 |
7 |
先进制造所 |
122 |
24 |
8 |
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 |
40 |
8 |
9 |
新能源所(不含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 |
217 |
43 |
参加竞选研究生会的同学自然成为研代表,如不在所在部门推荐名单内,其名额自动追加,不占用各部门分配的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研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我所全体在学研究生(含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定。
(二) 品行端正,一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有为集体、他人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三) 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 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同学,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研究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 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14日-8月19日召集本部门在学研究生(含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名单见附件1)开展研代表推选工作,采取推荐和选举的方式;
2. 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19日17:00前将推选名单(推荐名单中每个部门请确定一名联络人)报至研究生处温尔斯格,电子邮箱:wenersige@nimte.ac.cn;
3. 研究生处将审核并确定最终研究生代表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见,根据分配名额,推选出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各科研部门推选代表时要兼顾男女生比例,硕博比例,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 各科研部门须重视此次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必要时召开部门研究生大会开展推选。
4. 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后,必须履行代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需要请假请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
5. 为确保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处取得联系:wenersige@nimte.ac.cn。
附件:各部门实际在所学生名单(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不含研一硕士、博一统考生和直博生,统计时间为2020年8月)
研究生处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