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14

关于开展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下称研代会)拟定于8月25日下午召开,研代会旨在更好地推动全所各学生组织、广大研究生为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进言献策,反映广大研究生在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发展诉求,并选举出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就推选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研究生代表人数占实际在所研究生人数881名的20%,共计176名,其中第十三届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自然产生代表22名(各部门请勿重复推荐,名单另见附件),具体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所在部门

实际在所 研究生人数

推选名额

1

中国科学院磁性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96

19

2

慈溪医工所

77

15

3

高分子与复合材料实验室

113

23

4

中国科学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105

21

5

先进纳米材料与器件实验室

57

12

6

先进能源材料工程实验室

54

11

7

先进制造所

122

24

8

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

40

8

9

新能源所(不含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

217

43

参加竞选研究生会的同学自然成为研代表,如不在所在部门推荐名单内,其名额自动追加,不占用各部门分配的名额。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

研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我所全体在学研究生(含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定。

(二) 品行端正,一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有为集体、他人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三) 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 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同学,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研究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 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14日-8月19日召集本部门在学研究生(含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名单见附件1)开展研代表推选工作,采取推荐和选举的方式;

2. 请各位研究生辅导员于8月19日17:00前将推选名单(推荐名单中每个部门请确定一名联络人)报至研究生处温尔斯格,电子邮箱:wenersige@nimte.ac.cn;

3. 研究生处将审核并确定最终研究生代表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研究生的意见,根据分配名额,推选出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2.各科研部门推选代表时要兼顾男女生比例,硕博比例,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比例,代表应具有广泛性。

3. 各科研部门须重视此次大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必要时召开部门研究生大会开展推选。

4. 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后,必须履行代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如需要请假请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

5. 为确保研究生代表推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处取得联系:wenersige@nimte.ac.cn。

附件:各部门实际在所学生名单(统招生、合培生、课题生,不含研一硕士、博一统考生和直博生,统计时间为2020年8月)

附件1:各部门实际在所学生名单

附件2:第十三届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推选参会代表名单

研究生处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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