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宁波材料所冠名奖学金评选通知
日期:2020-05-26

所属各科研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冠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长阳”奖学金,设获奖名额4个,奖励额度5000元。

2、“激智创新”奖学金,设获奖名额6个,奖励额度5000元。

3、“龙芯”奖学金,设获奖名额5个,奖励额度5000元。

4、“糖能”奖学金,设获奖名额6个,奖励额度5000元。

5、“菲沃泰”奖学金,设获奖名额12个,奖励额度5000元。

6、“米开罗那”奖学金,设获奖名额8个,奖励额度5000元。

注:奖学金总名额41个,其中硕士生获奖总人数不少于16名。

二、评选范围

面向全体在学在所研究生,包括计划内学生、高校合培生和课题生(课题生须在所从事课题6个月以上,且计划在所工作不少于12个月)。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研究所规章制度;

(2)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所内各类文体活动;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考核优良,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表现出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创新思维;

(4)在学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含已正式接收)1篇SCI论文或有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或提出重要的装备设计安装或工艺流程设计方案(所有在学成果导师排名不计),所有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应为在材料所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5)已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此次冠名奖;

(6)在所期间已获得过冠名奖学金的同学,当年度申请冠名奖学金时已统计过的成果,本次申请不能重复使用。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1)违反所纪所规,受到相应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评奖流程

1、学生根据评选通知,于5月29日16:00前向二级所行政主管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须申请者本人、导师签字)、电子版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成果佐证材料。

注:科研成果统计表中所列成果须附电子版佐证材料(文章须附全文,专利须附受理/授权通知书、带有作者排序页)

2、各二级所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投票,确定推选名单,于6月3日前将推选名单报送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所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送捐赠企业审核;

4、相关捐赠企业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组织颁奖。

五、联系方式

二级所行政主管:

材料技术所 沈文婕 B511 86686525 shenwenjie@nimte.ac.cn

新能源技术所 杨 茜 ME601 86685043 yangxi@nimte.ac.cn

先进制造技术所 毛佳佳 ME405 86685861 maojiajia@nimte.ac.cn

慈溪医工所 毛浩宇 3005 63875020 maohaoyu@nimte.ac.cn

研究生处联系人:

杨 方、戴高乐

联系电话:8062、5287

:yangfang@nimte.ac.cn、daigaole@nimte.ac.cn

附件:

1、冠名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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