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士统考生复试通知
日期:2019-04-01

一、报到时间

  2019年4月8日(周一),9:00-11:00,请勿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知行楼南303会议室

乘车方式:

地铁:宁波火车站、汽车南站、宁波客运中心、机场,均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

A.共享单车从宁波大学沿庄市大道骑行至中官西路左转,10分钟到所;

B.庄市大道路口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材料所(宁大学生村);

出租:火车站及汽车站乘出租车全程约需35元左右,机场乘坐出租车全程约需80元左右。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通过报考材料形式审核,专家组学术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研究生部发送复试通知邮件)

2、复试进程

3、英语、专业课考试

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英语:难度与六级相当,无听力考核。答题卡I为客观题(选择题),答题卡II为主观题(翻译和写作)

专业课:材料科学综合,固体物理,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自动控制理论等考试科目,可携带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请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等考试所需文具。

4、面试

A、考生作10分钟工作报告(PPT形式),主要报告硕士阶段以来科研工作进展和成果(往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酌情介绍工作期间的科研工作)以及对未来博士阶段的工作思路。考核小组针对考生报告进行提问和评分。

B、英语水平测试:以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C、评委其他提问。

四、录取专业及招生名额

注: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数量为准。

五、复审材料及复试材料

1、复审材料:来所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部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已毕业考生须查验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身份证。

2、复试材料:

研究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完整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对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课题或方向,进行详细的阐述。报到时一并提交给研究生部。

政审材料:所有考生需要提供政审材料(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

缴纳报名费:参加本次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名费报到时直接交于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统一交至财务部。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体检、政审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英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宜

1、考生凭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到研究生部报到。

2、考生资格复核工作在复试环节进行,考生应保证所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若因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无法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试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参加的复试小组: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的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4、我所不招收所外定向考生,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与原单位纠纷等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外地来所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所免费安排住宿及体检。所有考生务必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离所,延期退宿离所产生的住宿费用自理

6、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通报招考有关信息,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复试期间的考务车辆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综合办公室、物业部门予以安排。

8、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不能按时报到者,或者报到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部 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 方、戴高乐

邮 编:315201

电 话:0574-87911122、86685287

传 真:0574-87910728

E-mailyangfang@nimte.ac.cn daigaole@nimte.ac.cn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预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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