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生数据信息核对和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1

各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工作将于11月25日在宁波大学锦绣活动中心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5日 11:00

地点:宁波大学锦绣活动中心

三、拍摄程序:

1、拍摄时大家以专业为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摄像,并按附件名单顺序进行排队。摄像前先在签到处进行签到,并领取拍摄序号。

2、学生须牢记拍摄序号,并在摄像时将拍摄序号报给有关负责老师及摄影师。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一旦确定时间,请大家提前到宁波大学候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请勿迟到。

2、由于今年仍采用“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拍摄,对学生的整体性要求较高。为确保拍摄工作有序快速进行,务请各位同学提前到场,并按附件名单排队严禁拍摄者擅自改变拍摄顺序。

3、参与电子拍摄时须着白色或浅色衣服,忌穿蓝色衣服。

4、由于整个拍摄时间比较紧(每名同学拍照时间约12秒),因此在等候拍摄期间,请各位同学不要离开现场。

5、完成现场拍摄后,请从指定的出口离开拍摄现场,不要逗留。

6、错过拍摄的同学请自行到杭州新华分社办理拍摄手续。

7、应届毕业生的基本信息采集与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直接挂钩,务请各位同学予以重视,认真校对相关信息。

校对信息内容含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等表格中的全部内容。核对时请务必确保上述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定要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将直接作为照片的文件名,以作相关数据的链接,务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统一为18位。

8、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省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的《关于2019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拍摄费用每人20元。请各位同学将拍摄费用交到各科研部门联系人处,并签字确认个人信息。联系人收齐后于1115日前交到研究生部。

9、2019年夏季毕业的合培生和课题生,如因故不能返回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电子信息采集,也可参加本次电子信息采集,请与所在学籍学校确认,是否同意在宁波拍摄。学校同意方可参加本次电子信息采集。参加拍摄的2016级合培生同学请在各学籍学校联系人处填写纸质稿,同时在11月15日前把填写本人信息的附件电子稿发至各学籍学校联系人(上海大学—豆慧敏,中北大学—董敏鹏,中科大纳米学院—王郑,上海科技大学—黄艳,中北大学—樊金奎。)参加图像采集的课题生请参加人员务必于11月13日前填写本人信息的附件电子稿,将相关信息发送至研究生部chenyl@nimte.ac.cn,同时参加图像采集的课题生将拍摄费用交至相关部门联系人处。

10、计划内统招毕业生拍照名单详见附件1。如名单中之前已采集的同学,无需重复采集。

五、各科研部门联系人:

表面事业部:任思明

磁材事业部:刘涛

高分子事业部:袁王超

纳米事业部:邱栋

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沈琪

核能材料实验室:宋杰玺

先进制造所:齐士杰

新能源所:宋常健

动力锂电池工程实验室:范崇昭

研究生部:陈益林、司徒春燕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一2018年电子信息采集名单.xls

附件二 宁波材料所电子信息采集名单-空表

研究生部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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