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统考生复试通知
日期:2017-04-12

一、报到时间

  2017年4月20日(周四),请勿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乘车方式:①宁波火车南站、汽车南站、宁波客运中心、机场,均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宁波大学下车,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②火车站及汽车站乘出租车全程约需30-35元,机场乘坐出租车全程约需75元左右。

三、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我所一志愿上线考生及机械专业调剂考生

2、复试进程


3 、面试内容

A、考生作12分钟工作报告(PPT形式),主要报告硕士阶段科研工作进展和成果(非应届毕业生也可根绝个人具体情况再适当介绍一些工作期间的科研工作)以及对未来博士阶段的工作思路。考核小组针对考生报告进行提问和评分。

B、英语水平测试:以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C、评委其他提问。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100分满分,60分及格。

五、录取专业及招生名额


六、复审材料

来所复试的考生须向研究生部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已毕业考生须查验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身份证),境外学位需验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原件

所有考生需要提供政审材料(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学院)出具,已毕业考生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具体格式见附件);

七、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体检、政审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其他事宜

1、已接到我所研究生部发送的复试通知邮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及机械专业调剂考生请务必在4月14日12:00前以署名邮件方式告知我处是否来参加复试。

2、考生凭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到研究生部报到。

3、考生资格复核工作在复试环节进行,请考生携带好所有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生证)以供查验,考生应保证所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若因信息虚假等原因造成无法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确定参加的复试小组: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的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5、由于名额有限而最终未能录取的复试考生,我所将协助寻求中科院院内调剂机会。

6、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与原单位纠纷等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外地来所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所免费安排住宿及体检(请勿提前报到和延期离所,提前报到和延期离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所有考生务必于4月22日下午17:00前离所

8、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通报招考有关信息,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9、复试期间的考务车辆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综合办公室、物业部门予以安排。

10、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不能按时报到者,或者报到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部 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 方

邮 编:315201

电 话:0574-87911122

传 真:0574-87910728

E-mailyangfang@nimte.ac.cn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研究生部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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