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上科大合培生毕业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03-22

院属各科研部门:

我所2017年夏季将有4名上海科技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合培生(以下简称:合培生)毕业。现将合培生毕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培生毕业要求

2014级上海科技大学合培生学籍挂靠中科院上海硅酸盐所,培养过程(课程、开题、中期、社会实践、答辩等)和要求须符合硅酸盐所规定,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成果符合硅酸盐所规定。

二、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拟申请学位的合培生应在上海硅酸盐所规定的时间节点,经由所论文指导导师、硅所责任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论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和学位申请表须指导老师/责任导师共同签字。论文格式请严格按硅酸盐所要求格式执行,培养单位为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宁波材料所为论文完成单位(合培生须在论文封面予以注明)。

三、申请学位及论文评审

学位申请、学位论文评审、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严格按照上海硅酸盐所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具体以上海硅酸盐所通知为准,请合培生留意查阅。合培生参加由上海硅酸盐所组织的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地点在上海硅酸盐所。

四、合培生就业和离校工作

毕业合培生应按照上海科技大学毕业要求,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时落实就业签约工作,参加上海科技大学、宁波材料所毕业典礼等毕业活动,按照上海科技大学时间节点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籍迁移证等,如有任何疑问,请打电话向校方咨询。

毕业合培生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毕业感想,并配置相应的个人工作、学习照片,于2017年5月10日前提交至材料所研究生部。毕业感想可回顾研究生经历,发表科研感想,感谢师生情谊,表达同学友谊,展望未来旅程等……以此铭记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情瞬间、抒发毕业生感恩母校的美好情怀、唱响合培生未来人生的青春旋律。

五、各学院工作联系人

学 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

上海科技大学

林沨

021-20685289

linfeng@shanghaitech.edu.cn

上海硅酸盐所

陆心红

021-52414819

luxinhong@mail.sic.ac.cn

材料所研究生部

陈益林

0574-87911122

chenyl@nimte.ac.cn

六、其它事宜

1、请合培生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合培生的论文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合培生按照上海硅酸盐所毕业要求,圆满完成各项论文工作和相关的业务数据、资料等交接工作。

2、合培生参加宁波材料所的相关毕业活动,颁发上海科技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证书。

3、合培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其学位论文答辩的全部资料交上海硅酸盐所,备份存材料所研究生部;有关在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原始实验记录及其载体交材料所论文指导教师课题组保管;与此同时,向材料所研究生部提交合培生毕业登记表,于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应的离所手续。合培生在材料所的相关材料由材料所研究生部统一归纳其个人档案和研究生部文书档案。

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2017322

Baidu
map